[昆明]别拿“三包”忽悠我 IT产品的“三包”瓶颈

作者: CBI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电脑商情报》云南

时间: 2007-12-29 16:04

关键字: 售后服务 三包 产品质量

“三包”是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武器之一,也是经销商竖立自身服务形象的手段之一,然而“三包”在真正遇到产品质量纠纷的时候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尤其是IT产品。

      这两天笔者就亲眼目睹了一件稀罕事,一二一大街数字百家旗舰店一家小数码产品经销商的售后维修处上演了一出好戏。消费者:“……要么退货,要么换新的……”经销商:“你的这个属于人为损坏,我们不能无偿退换……”消费者:“买的时候承诺三包的啊……”经销商:“你先搞清楚三包的范围……”消费者:“我不管……”经销商:“你这个MP3的屏幕裂痕明显是人为的,我们可以维修,但费用需要你来负担……”@#¥%&!--(面红耳赤,脏话连篇,省略)

      事后商家对笔者无奈地直摇头:“卖一个小数码也就20.30元的利润,我们能负责产品返厂维修的费用已经是贴钱啦,可消费者为什么就不理解呢?吵来吵去,到头来这种人为损坏还不是要消费者自己出钱维修啊。”

      其实,不仅仅是数码产品在售后问题上存在争议,笔记本电脑和液晶显示器、DIY等产品的售后也存在争议,人们不禁质疑,IT产品为何频频出现三包盲区呢?

      某知名数码产品云南售后维修站进门处一张大大的牌子写着:人为损坏产品不享受无偿维修。这样的声明确实省事,做为消费者只要识字就先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在决定怎样售后,但是这种行为也是对消费者不负责的体现,好像消费者都是无理取闹叫嚷着免费维修似的。

      作为本报《IT315》栏目的协办方--五华工商局科技园分局也提供了很多涉及IT产品投诉的案例,其中不乏“三包”纠纷的,最具代表性的案例都是售前承诺三包,真的出现问题了多数都是需要消费者为维修买单,自然产生纠纷,归根结底都是钱闹的。在IT产品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经销商挣钱不容易,消费者同样不容易,双方谁都不愿意负担维修费用。经销商的理由多是:“不属于三包范围。”消费者的理由更是:“买的时候说的好听,产品一出问题就变卦。” 如果遇到靠串货为生的JS,那明明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都不予免费修理。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消协和工商局共受理有关手机、电脑、MP3、数码相机等IT产品的投诉一千余件,占投诉总量的11.5%,高居各类投诉的榜首。其中大多数投诉都是由于经营者不履行相关的“三包”义务而引起。

      据悉,早在2001年国家制定并公布了手机“三包”规定,2002年制定并公布了电脑“三包”规定。但由于IT产品的科技含量高,经营者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产品质量只能由厂家说了算。对此,笔者再次呼吁,IT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或作出严于“三包”规定的承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按照国家对IT产品的三包政策规定,只要在市场销售的IT产品,都要遵守三包政策规定。由于三包政策并不能把任何的产品问题全部包括其中,所以这些漏洞成为个别IT厂商逃避售后维修责任的保护伞。而一些国外品牌产品的售后维修规定由厂商自行制订,消费者最终成为三包政策漏洞的受害者。

      从本报《IT315》栏目不定期报道的一系列售后纠纷事件来看,IT售后问题多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要建议双方:消费者理智些,不要贪图便宜上了JS的当;经销商明智些,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有损公司形象。

   
      结尾处引用一位消费者的观点,引人深思: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对那些行业内的协会来制定所谓的“新三包”规定并没有太多热情,首先是这些行业内的起草,公信度有多少?会不会变成一种变相的自我保护和利益索取机制?其次就是这些条文好写,最后能切实执行多少?看着每件商品包装内都有的三包凭证,你认真的添过几个以及商家切实的执行过几个?最后就是这些所谓的“三包”有没有法律强制效力以及此基础上的倒查机制来保证?如果没有,那么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就算握有“新三包”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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