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现“崴”货 供货商家遭遇“李鬼”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作者: CBI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电脑商情在线 昆明
时间: 2009-12-27 10:44
每到年关,各行各业都在忙着做年底的冲刺,一切都显得非常火热。不过在一片祥和之后总会有一些不太和谐的事情发生。而在IT行业,每到年底常见的不和谐事情多为卷款、卷货跑路。不过日前,这种不和谐事情又多了一件,这便是在今年年底的一次政府采购中出现了“李鬼”,而且涉嫌金额还不算小。
政府招标带来商机
最近,下边某县的人民法院和多家单位向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了一批品牌电脑等办公用品。在所有流程结束之后,在翘首期盼之余,法院把需要的办公设备给盼来了。不过让法院没想到的是,经过政府采购来的这一批电脑和打印机却非常明显是一批“崴”货。
据了解,整个招标过程都是按照规定在进行操作。为了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该县法院准备购买一批电脑等办公用品。依据相关规定,采购单位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则必须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于是在今年10月底,该县法院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同时也如数上报了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明细。
11月18日,为了更公正合理的进行这批办公设备的采购,该县政府采购办就在网上登发了招标公告。此次所要采购的商品大多是品牌电脑、数码摄像机、传真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其中,仅电脑就有57台,货物数量共有210个。可见,这次采购规模也不算小。
由于此次采购产品的数量不少,在今年整个环境不太景气的情况下,该笔生意对IT公司而言也算是一笔大生意。因此,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有不少公司和企业在缴纳了5000元投标保证金之后参与了投标。在经过一系列评标和筛选之后,昆明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如愿中标,成为这批办公设备的供应单位。
政府采购竟然遇到“崴”货
作为此次申请采购办公设备的三家单位之一,该县法院需要采购的办公设备所占比例最大,共计金额约25万元,然而这25万元采购来的产品却是一批相当“崴”的“崴”货。
该县法院的相关人士讲到,到12月供货单位将法院采购的43台电脑和一台一体打印机送至法院。在收货验收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在拆箱、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发现,这批设备并非全新产品,非常明显是二手货。从打印机的打印记录来看,这台新送来的打印机居然已经打过一万多页。很明显,这台打印机是一台问题打印机。进一步检查发现,供货单位送来的惠普电脑里面一些配件的陈旧感非常明显,感觉完全是用旧零件拼凑而成。
虽然法院不大相信这批采购来的办公用品是崴货。不过秉着小心谨慎的态度,同时因为怀疑货品可能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因此该县法院拒绝支付货款。为了进一步搞清楚这批货物的品质,法院还专门从昆明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货品金星鉴定,确实发现这批办公用品存在瑕疵,而且电脑配件的来源渠道也不明显。
据介绍,该县法院下面还有3个巡回法庭。这批办公设备一方面为了满足几个巡回法庭的办公使用,另一方面也为了改善县法院的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计划,这批设备将在年内安装到位投入使用。然而如此一来,计划完全被打乱。根据统计,这批“崴”货金额达到25万元。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进行调查
法院在自己进行质量鉴定的同时,也将这件事情向该县工商局进行了投诉。在接到法院投诉后,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到法院查看了这批货品。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依法封存暂扣了这批商品,同时也开始进行调查。
采购办相关人士也表示,政府采购办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的,这次采购中标公司是昆明市XX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来的商品,按照规定组织验货的是采购单位,如果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采购办将责成供货商更换商品。如果查实是供货商有意提供不合格商品,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该人士还讲到,针对法院采购出现“崴”货的问题,供货商已经答应,将在最近派人进行协调处理已经发生的事情。
昆明相关供货公司遇到“李鬼”
采购办提到的供货公司是昆明XX科技有限公司。然而,昆明这家科技公司对这件事情并不知情。该公司负责人讲,他们公司并没有参与此次政府采购的投标,更没有提供过任何货品。根据该负责人的猜测,估计是有人在假借他们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该科技公司目前在昆明是以经营部的形式存在,采购办提高的公司名称是这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名称,而且在昆明也没有和他们同名的公司存在。如果该公司要进行投标等对外的商业活动,那么所使用的名称则是另外一个,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却很明显的显示出此次给上述法院供货的已经不是他们。根据介绍,在几年前,该科技公司确实给上述县组织供应过货品,但是从今年10月开始就再也没有向该县供应过货品。
显而易见,昆明这家科技公司此次遭遇到了“李鬼”。如果在这次政府采购中中标公司真是这家公司,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定是“李鬼”所为,冒充昆明这家公司参与了采购投标。该公司负责人讲到,如果真有人冒充该公司进行这些商业行为,那么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公司的合法权益。
给IT商家的提醒
对于此次采购中出现“崴”货的事情,我们不想进行任何评论。而对于我们IT行业内的商家而言,却应该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虽然近年来政府、企业的大宗、集中的采购让很多IT商家发掘并拓宽了市场。不过在这种的集中采购中多少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而随着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采购的商品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此时一些不法商家便将目光锁定在这些漏洞上,从而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混入采购行为之中。对于不少知情者而言,这样的事情似乎见怪不怪,不过却会对正常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从我国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不需要供货商提供海关进口记录,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使用单位查询真伪。这些都是可以被不法商贩利用。而不法商贩能利用的还远远不止这些。就像上述事件中,昆明XX公司的资料也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因此,广大IT商家从此事情中可以看出,自己公司的相关资料、档案要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
采购办提到的昆明这家公司,在停止给相关部门供货之后,自己的资料档案有没有得到很好的妥善处理?特别是现在IT行业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这个时候公司的资料有没有及时收回,有没有有效防止公司资料对外流失?这些都是IT公司在今后经营活动中需要关注的。一旦相关的一些资料流失,很有能被一些人加以利用。因此,保护好自己的东西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希望被别人冒充自己公司的名义去进行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即便能够及时制止或处理,但一定的负面影响是少不了的。因此,通过此次某县的采购中出现“崴”货的事情,我们IT同行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让身边的“李鬼”无计可施,让IT业内的更加和谐。
政府招标带来商机
最近,下边某县的人民法院和多家单位向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了一批品牌电脑等办公用品。在所有流程结束之后,在翘首期盼之余,法院把需要的办公设备给盼来了。不过让法院没想到的是,经过政府采购来的这一批电脑和打印机却非常明显是一批“崴”货。
据了解,整个招标过程都是按照规定在进行操作。为了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该县法院准备购买一批电脑等办公用品。依据相关规定,采购单位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则必须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于是在今年10月底,该县法院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同时也如数上报了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明细。
11月18日,为了更公正合理的进行这批办公设备的采购,该县政府采购办就在网上登发了招标公告。此次所要采购的商品大多是品牌电脑、数码摄像机、传真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其中,仅电脑就有57台,货物数量共有210个。可见,这次采购规模也不算小。
由于此次采购产品的数量不少,在今年整个环境不太景气的情况下,该笔生意对IT公司而言也算是一笔大生意。因此,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有不少公司和企业在缴纳了5000元投标保证金之后参与了投标。在经过一系列评标和筛选之后,昆明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如愿中标,成为这批办公设备的供应单位。
政府采购竟然遇到“崴”货
作为此次申请采购办公设备的三家单位之一,该县法院需要采购的办公设备所占比例最大,共计金额约25万元,然而这25万元采购来的产品却是一批相当“崴”的“崴”货。
该县法院的相关人士讲到,到12月供货单位将法院采购的43台电脑和一台一体打印机送至法院。在收货验收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在拆箱、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发现,这批设备并非全新产品,非常明显是二手货。从打印机的打印记录来看,这台新送来的打印机居然已经打过一万多页。很明显,这台打印机是一台问题打印机。进一步检查发现,供货单位送来的惠普电脑里面一些配件的陈旧感非常明显,感觉完全是用旧零件拼凑而成。
虽然法院不大相信这批采购来的办公用品是崴货。不过秉着小心谨慎的态度,同时因为怀疑货品可能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因此该县法院拒绝支付货款。为了进一步搞清楚这批货物的品质,法院还专门从昆明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货品金星鉴定,确实发现这批办公用品存在瑕疵,而且电脑配件的来源渠道也不明显。
据介绍,该县法院下面还有3个巡回法庭。这批办公设备一方面为了满足几个巡回法庭的办公使用,另一方面也为了改善县法院的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计划,这批设备将在年内安装到位投入使用。然而如此一来,计划完全被打乱。根据统计,这批“崴”货金额达到25万元。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进行调查
法院在自己进行质量鉴定的同时,也将这件事情向该县工商局进行了投诉。在接到法院投诉后,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到法院查看了这批货品。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依法封存暂扣了这批商品,同时也开始进行调查。
采购办相关人士也表示,政府采购办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的,这次采购中标公司是昆明市XX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来的商品,按照规定组织验货的是采购单位,如果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采购办将责成供货商更换商品。如果查实是供货商有意提供不合格商品,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该人士还讲到,针对法院采购出现“崴”货的问题,供货商已经答应,将在最近派人进行协调处理已经发生的事情。
昆明相关供货公司遇到“李鬼”
采购办提到的供货公司是昆明XX科技有限公司。然而,昆明这家科技公司对这件事情并不知情。该公司负责人讲,他们公司并没有参与此次政府采购的投标,更没有提供过任何货品。根据该负责人的猜测,估计是有人在假借他们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该科技公司目前在昆明是以经营部的形式存在,采购办提高的公司名称是这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名称,而且在昆明也没有和他们同名的公司存在。如果该公司要进行投标等对外的商业活动,那么所使用的名称则是另外一个,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却很明显的显示出此次给上述法院供货的已经不是他们。根据介绍,在几年前,该科技公司确实给上述县组织供应过货品,但是从今年10月开始就再也没有向该县供应过货品。
显而易见,昆明这家科技公司此次遭遇到了“李鬼”。如果在这次政府采购中中标公司真是这家公司,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定是“李鬼”所为,冒充昆明这家公司参与了采购投标。该公司负责人讲到,如果真有人冒充该公司进行这些商业行为,那么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公司的合法权益。
给IT商家的提醒
对于此次采购中出现“崴”货的事情,我们不想进行任何评论。而对于我们IT行业内的商家而言,却应该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虽然近年来政府、企业的大宗、集中的采购让很多IT商家发掘并拓宽了市场。不过在这种的集中采购中多少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而随着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采购的商品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此时一些不法商家便将目光锁定在这些漏洞上,从而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混入采购行为之中。对于不少知情者而言,这样的事情似乎见怪不怪,不过却会对正常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从我国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不需要供货商提供海关进口记录,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使用单位查询真伪。这些都是可以被不法商贩利用。而不法商贩能利用的还远远不止这些。就像上述事件中,昆明XX公司的资料也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因此,广大IT商家从此事情中可以看出,自己公司的相关资料、档案要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
采购办提到的昆明这家公司,在停止给相关部门供货之后,自己的资料档案有没有得到很好的妥善处理?特别是现在IT行业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这个时候公司的资料有没有及时收回,有没有有效防止公司资料对外流失?这些都是IT公司在今后经营活动中需要关注的。一旦相关的一些资料流失,很有能被一些人加以利用。因此,保护好自己的东西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希望被别人冒充自己公司的名义去进行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即便能够及时制止或处理,但一定的负面影响是少不了的。因此,通过此次某县的采购中出现“崴”货的事情,我们IT同行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让身边的“李鬼”无计可施,让IT业内的更加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