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血案凶手变态至极:每个一刀 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

作者: 鲁钇山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羊城晚报

时间: 2010-04-09 16:49

关键字: 变态凶手 女性 残杀

  2010年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窜至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08号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持刀朝小学生陈某的颈部猛割一刀,致陈某当场死亡。随即郑民生又持刀朝12名小学生的胸、腹等要害部位捅刺,后被在场群众阻止并控制,随即公安人员赶到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等8人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被害人张某等5人均为重伤。

  法庭经审理查明,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本案相关证据一一举证,并播放郑民生行凶过程中南平实验小学对面的监控视频截图。看到孩子们无辜受害的血腥场景,家长们纷纷落泪。有学生家属咬着牙说:“我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原告人代理律师在发言中表示,“郑民生如此罪孽深重,如不处以极刑,不足以告慰死者,不足以平息民愤,不足以警示社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民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郑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郑民生犯罪动机明确,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依法应予严惩。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民生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南平中院对“南平血案”昨日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每个死亡孩子家庭40-41万元不等,伤者家庭1-3万元不等。郑民生对判决不服,并称:“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我要上诉”。

  冷血 发现用刀捅更快

  “每个一刀,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

  昨天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郑民生此前的诸多供述。在场的死者家属听得肝肠寸断,但庭上的郑民生脸上却没有一丝不安和歉意。

  “那几天我都在想怎样去杀人,并决定去实验小学杀学生……我从家里的厨房拿了一把刀……当时学校门口还没有学生,我就去旁边的体育场假装看别人打羽毛球……我问一个小学生学校怎么还不开门,那个小女孩告诉我是上午7点半开门。我又回到体育场内假装跑步,等着学生来上课。”

  “一直等到上午7点20分,我就走到学校前面的空地上。那个时候已经有很多学生在那里等开门。我在那里犹豫了几分钟,又顺着铁栅栏往前走了几步,当我看到体育场里面的钟显示是7点26分的时候,我就决定动手杀人。再不杀人,校门就开了,那个时候学校门口就没有学生了。我用右手拿出藏在外套下的刀,顺手把外套扔到地上,然后我伸出左手把站在我前面背朝着我的那个小女孩的脖子往上抬(死者陈某),右手就拿着刀从背后绕过她的脖子去……”

  “一开始我是想用刀来抹学生脖子的……后来发现用刀捅更快,后面的学生就是用刀捅的。我是学医的,知道用刀捅什么部位是致命的,我都是用刀捅那些学生的心脏……每个一刀,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不允许我多捅”。

  偏执 觉得自己很“冤枉”

  承认杀人,但称“只应该负30%责任”

  庭审中,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郑民生立即表示,自己对杀人起因、案件过程、杀人部位有异议,他还一再表示要先问起因再问过程,“没有起因就说后面凶杀的事情就失去意义,有失公正”。在法官的严词劝说下,他干脆选择“我选择沉默”,并说“凡是询问后面的事情我全都选择沉默”。

  到了举证阶段,法官让他谈对某一证据的意见,郑民生连忙抓住“机会”谈起了杀人原因,即所谓“前女友”叶某对其的陷害。他说了五六分钟后,法官示意其具体情况可待法庭辩论时讲,但此时郑民生的偏执个性已将他控制,根本停不下来。法官和检察官也都无法让他停下来。此后,他略带嘶哑的声音成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阐述问题时的“背景音乐”,经过很久他累了才停了下来,其间逻辑十分混乱。此后,他仍不时插话,说的还是叶某……

  他根据自己的思路得出的结论是,叶某应该对南平血案负起70%的责任,而他本人只应该负30%。而他同时承认,所有的人都是他杀的……自始至终,郑民生都认为自己没有被尊重,他觉得自己很“冤枉”,直到最后仍然表示“事情还没有查清楚”,并称将提起上诉。

  臆想

  被“女友”陷害

  叶某说,和郑没有恋爱关系

  郑民生为何杀人?据他早前供述,自己和家人关系不好,尤其是辞职之后,他几乎和全家所有人都吵过架,心情不好骂母亲也是常事。昨日在法庭,郑民生又道出了让人惊讶的缘由:“主要是和恋爱有关系”。郑民生说,“从医院辞职后,我本来想出来混,过普普通通的生活,做一个普通人,为什么我却到了法庭上,还有这么多家长悲痛欲绝,这都是和一个女人(叶某---编者注)有关系”。

  郑民生口中需要对此案负70%责任的“叶某”,在提供给公诉方的证词中称,“自己和郑民生没有恋爱关系,两人甚至没有一起吃过一顿饭,只是郑民生一厢情愿给她打电话”。而昨天在庭上,郑民生却回忆称自己和叶某的“相爱”颇为浪漫:有一天下雨,他在一处建筑物下避雨时遇到了叶某,大雨瓢泼,两人相谈之下,印象不错,就彼此留了电话。随后,两人情愫渐生,终成恋人,只是后来叶某阴晴不定,才让郑民生很伤心并主动提出与叶分手。

  郑民生说,叶某一直在联合他人陷害自己是杀人犯,而他们要把他抓起来送到监狱去,时间就选在3月23日。为了不被他们当杀人犯抓走,他选择了报复社会,并把杀人的地点选在了南平实验小学……

  事实与臆想相去甚远的,不光只有这一例。郑民生在追求过苏某、朱某等女性的过程中,同样是一厢情愿。在昨天的法庭上,他仍坚持有五位女性都和他谈过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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