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家用电器或将涨价

作者: 卜娜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电脑商情在线

时间: 2009-03-04 23:22

关键字: 卜娜 温家宝 国务院 回收 电器

电脑商情在线,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了第551号国务院令,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据悉,这部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根据上述条例,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根据条例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成本将会部分转嫁到生产制造企业的身上,这必然会导致电器类产品生产成本的增加,这必然会导致电器电子类产品在一定时间段内普遍涨价。特别的家用电器和消费电子产品,相比目前的价格,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是,由于条例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11年,是否会影响目前所生产的电子电器产品,目前还没有明确条文,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不要盲目相信传言,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经销商利用。

ToB最前沿

ToB最前沿抖音号

CBI科技在线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三元桥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A座1508室 商务内容合作QQ:2291221 电话:13391790444或(010)62178877
版权所有:电脑商情信息服务集团 北京赢邦策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司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如有侵权,请与我司联系删除
京ICP备:2022009079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1901号
ICP证:京B2-2023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