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扫货电子产品没报关或被征20%税费

作者: CBINEWS编辑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时间: 2010-11-04 09:39

关键字: 苹果 水客

  不少顺德市民喜欢到香港购买电子产品,近段时间打算到香港买手机、电脑、相机等电子产品的市民要注意,在香港购买的电子产品要征税,如果自带过关的电子产品没有申请报关,也有可能被征高达20%的税费。

  一部iPad要征千元

  顺德数码玩家阿铭近日赴港帮朋友购买了一台iPad,过关的时候被征收了1000元税费,“算起来价格比在内地买还贵。近段时间对电子产品查得很严。”记者致电深圳罗湖口岸,有关人员表示,税费的征收是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对于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免税,但是20种商品不在此列,摄像机、音响、电脑、相机、手机恰恰就在此列。

  按照规定,电脑、数码相机需要支付20%的税费,拿近期较热门的电子产品iPad和iPhone举例,iPad则需要支付1000元的税费,手机的完税价格为1500元,进口税率为10%,意味着在香港购买iPhone 4入境时需要支付150元的关税。

  自带不报关也可能被征税

  不仅从香港购买的电子产品过关要征税,如果自带的电子产品过关的时候没有申报,也有可能会被征税。据介绍,很多游客为了逃避关税,将包装盒扔掉,甚至是挂在脖子上随身携带,作为自带过关的产品钻空子。因此,海关在检查的时候,一旦发现,在无法判断是否自带物品的情况下,也要征税。

  如果自己带的是旧产品是否就不用申报呢?罗湖口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的条件下,很难判断新旧产品,因此,一旦发现,有可能也将会征税,特别是水货电子产品。

  玩家建议

  过关时申报可免征税

  数码玩家阿铭建议,近期赴港的市民,如果携带了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或高档的手机,在过关的时候申报,“不仅我帮朋友买的iPad征了税,如果我用的iPhone不是联通合约机,差点也被征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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