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热议:昔日高考状元杀人、奸尸、 碎尸、煮尸

作者: CBINEWS编辑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新快报

时间: 2010-03-18 09:55

  2010年3月16日上午,甘肃男子马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高考状元杀人、奸尸、 碎尸、煮尸

  据悉,被告人马志强1979年生,甘肃省回族人,于2001年大学毕业。2009年7月8日凌晨1时许,马志强因心情郁闷,在位于棠东的802房出租屋内喝酒。随后,对门801房的小邹下班回家,马志强竟走到其后面,拿起不锈钢杯砸小邹后脑。此时小邹大喊救命,马志强强行将其推进801房内,通过捂压口鼻,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随后,马志强将尸体搬回自己房间实施性侵犯。为掩盖犯罪事实,其再次将尸体搬到厕所肢解。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其竟从尸体割下一块肉放到锅里煮熟。当天上午8时许,马志强离开了房间。

  随后警方收到失踪报案来寻找邹小姐,发现邹家对面有恶臭,继而发现其尸体,经法医鉴定其为遭窒息而死。同月19日,马某在猎德附近被抓获。

  公诉人认为,马某故意将邹小姐杀死,在其死后仍对其尸体进行性侵犯,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及侮辱尸体罪。

  马某原为状元郎  

  据了解,今年30岁出头的马某来自甘肃,当年高考以县文科状元的优异成绩进入名牌大学,毕业时被保送北京市粮食局工作,因觉得在单位“太过清闲”,便辞职南下来广州闯荡。

  2004年马某在一连锁超市做到广州总部财务经理,后因超市倒闭失业。与人合伙开快餐店,又因经营不善关门。案发前,马某在淘宝网做服装生意,亏了五、六万元。其辩护律师声称,案发前,马某已和相处多年的女友分手。

  马某对指控供认不讳,其交代,他并不认识邹小姐,同邻一年多也没说过话。但案发那日心情很郁闷,“喝了很多酒,当时有种打人的冲动。”对于奸杀行为,马某称当时喝酒后,无法控制。

  死者父亲当庭悲愤大喊,向马某索赔51万余。据了解,今年仅24岁的邹小姐来自惠州,刚刚参加工作一年,父母双双下岗,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

  对此,马某当庭表示自己会尽最大努力赔,称自己有存款17万元,“即使死了也要卖器官,补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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