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评:小三论坛
作者: CBINews编辑
责任编辑: 阚智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时间: 2010-05-19 13:33
一个专门讨论“小三”话题的论坛网站近日在网上迅速蹿红,不少已婚人士都采用“化名”登录的方式相互讨论婚姻、出轨等敏感话题,更有不少“小三”注册登录讲述情感纠葛。论坛分为“综合讨论区”、“PK小三”、“小三有话说”、“感情故事”和“法律咨询”5个版块。其中,“小三有话说”版块的发帖量最大,帖子引发的网友反应也最强烈。
由“小三有话说”,联想到不久前某论坛刊登一篇某“小三”发给情人的公开信,立刻受到各方热捧。网称是一颗“温柔的糖衣炮弹”。信的内容是为了准确定位和持久维持“小三”自己与情人(有妇之夫)的战略关系,摊牌了与自己男人的若干具体协议条款。
那么何谓“小三”?没名没分插入别人婚姻关系中的无名者,包括女“小三”,也包括男“小三”。依笔者愚见,“小三”是以解体别人婚姻而获得自己婚姻的一种感情投机行为,本质是一种利益窃取行为。当然,其中不排除“被小三”群体(“被小三”有话要说我们尚可理解)。不过,不管是“让小三”还是“被小三”,都是一种违背当下道德伦常的社会现象。这与职业妓女不同,与周国平所说的双方允许对等存在婚外情的婚姻还不是一个档次,那不是以破坏别人婚姻为目的,尽管也为正统和道德所不容,尽管其结果很难说。而“小三”似乎是公开要求“转正”的群体,而以人性使然为借口,并习惯说与道德无关。
我们的社会本该需要有一种规矩规范一下不道德的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提高传统家庭内在的质量,让它真正成为符合人性的一种关系,促进家庭稳固、和谐。一个社会除了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还需要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让反伦理反道德的社会现象占领阵地,这无疑引狼入室、祛正扶邪。
如果说上次发表“小三”的“感情规划书”,是媒体网络的一次投石问路,那这次专门开论坛讨论“小三”,并开设“小三有话说”和“感情故事”版块,则是将“小三”问题提到了企图让公众认可的层面。有关法律部门接受采访,以这并不违法为托词,称无取缔之依据,无鞭挞之意。这是一个可怕的趋势,令道德痛而缺德快,让“原配”哭而“小三”笑。而论坛里开设的“法律咨询”、“PK小三”只是遮羞布,是与虎谋皮。
如果说“感情规划书”是让“小三”制度化,那么,“小三有话说”则是媒体向“小三”展示的一种人性化。过去有句话叫做“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虽然“小三”与“原配”的关系性质怎么也上升不到敌我的高度,但道理是一样的。试想,这个论坛的火爆,会不会引发“小三”群体对社会的发泄,来一场控诉,来一次“转正”请愿?会不会说做“小三”也有与正室平等的权益?会不会因此发出修改现行《婚姻法》,实行一夫多妻制或者多夫多妻制的呼吁?这不是耸人听闻,这也许就是明天或者后天的“新闻”。
由“小三有话说”,联想到不久前某论坛刊登一篇某“小三”发给情人的公开信,立刻受到各方热捧。网称是一颗“温柔的糖衣炮弹”。信的内容是为了准确定位和持久维持“小三”自己与情人(有妇之夫)的战略关系,摊牌了与自己男人的若干具体协议条款。
那么何谓“小三”?没名没分插入别人婚姻关系中的无名者,包括女“小三”,也包括男“小三”。依笔者愚见,“小三”是以解体别人婚姻而获得自己婚姻的一种感情投机行为,本质是一种利益窃取行为。当然,其中不排除“被小三”群体(“被小三”有话要说我们尚可理解)。不过,不管是“让小三”还是“被小三”,都是一种违背当下道德伦常的社会现象。这与职业妓女不同,与周国平所说的双方允许对等存在婚外情的婚姻还不是一个档次,那不是以破坏别人婚姻为目的,尽管也为正统和道德所不容,尽管其结果很难说。而“小三”似乎是公开要求“转正”的群体,而以人性使然为借口,并习惯说与道德无关。
我们的社会本该需要有一种规矩规范一下不道德的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提高传统家庭内在的质量,让它真正成为符合人性的一种关系,促进家庭稳固、和谐。一个社会除了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还需要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让反伦理反道德的社会现象占领阵地,这无疑引狼入室、祛正扶邪。
如果说上次发表“小三”的“感情规划书”,是媒体网络的一次投石问路,那这次专门开论坛讨论“小三”,并开设“小三有话说”和“感情故事”版块,则是将“小三”问题提到了企图让公众认可的层面。有关法律部门接受采访,以这并不违法为托词,称无取缔之依据,无鞭挞之意。这是一个可怕的趋势,令道德痛而缺德快,让“原配”哭而“小三”笑。而论坛里开设的“法律咨询”、“PK小三”只是遮羞布,是与虎谋皮。
如果说“感情规划书”是让“小三”制度化,那么,“小三有话说”则是媒体向“小三”展示的一种人性化。过去有句话叫做“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虽然“小三”与“原配”的关系性质怎么也上升不到敌我的高度,但道理是一样的。试想,这个论坛的火爆,会不会引发“小三”群体对社会的发泄,来一场控诉,来一次“转正”请愿?会不会说做“小三”也有与正室平等的权益?会不会因此发出修改现行《婚姻法》,实行一夫多妻制或者多夫多妻制的呼吁?这不是耸人听闻,这也许就是明天或者后天的“新闻”。
